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劝辞"或"罢免"人大代表应完善相关省级法规制度
作者姓名:翟峰
作者单位:不详
摘    要:笔者认为,中共沈阳市委专门出台相关规定对不发言、不提建议、不参加代表活动的“三不”代表设立劝其辞职或罢免代表职务的问责机制,虽然有利于激活代表的权力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利于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和积极性、有利于解决代表履职不作为的问题,但其在彰显出不可小觑的制度力量的同时,亦显出些许法外“劝辞”之无奈!

关 键 词:制度力量  人大代表  罢免  法规  省级  问责机制  代表职务  责任意识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