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洒”书记丑行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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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久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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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新华社3月1日电;中纪委、监察部发出通报,经辽宁省纪委、监察厅会同沈阳市纪委、监察局联合调查,沈阳市和平区原区委书记佟正春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私自出国(境)和重复报销出国费用一案已经查结,佟正春被开除党籍,其违纪报销的费用被收缴。 通报指出:据查,佟正春在 1994年 5月至 1997年 5月的3年时间里,连续用公款出国(境)20次,其中,未向任何上级领导请示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出国(境)17次,并在国(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回国后,佟正春采取在不同时间和不同部门,将机票与收据、结算帐单与收据相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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