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不能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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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福泉.反诉不能成立[J].人民司法,19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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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福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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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怀安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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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司法》1987年第8期刊载了王志荣、崔雄岱二同志《此案应合并审理》(以下简称“此文”)一文,文中具体谈了被告师春堂反诉离婚成立,并可以与原告张彩霞之本诉合并审理的意见。笔者亦就此问题谈点个人的粗浅看法,以共同探讨。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张诉被告师要求给付生活费,这是权利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程序,强制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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