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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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健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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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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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邓小平对法的本质赋予了崭新的内涵。传统理论对于法的本质的认识存在偏颇,认为法只不过是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工具,而邓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指导我们获得了一种全新的认识:一是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使我们认识到法的本质也应该首先包含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核心内容。二是邓小平关于改革开放的理论,使我们认识到引进国外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其中也应包括移植国外诸多国家包括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规范,使社会主义中国的法更加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与世界各国通行的惯例和准则接轨。三是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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