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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法治建设与程序主义法律范式
作者姓名:姜福东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威海,264209
摘    要:在多元主义条件下,程序主义法律范式成为和谐社会法治建设的最佳选择。我们应该增强立法的过程性、公开性、参与性和交涉性,形成话语共识,推进民主立法。我们应该在行政性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纳入对话与论辩、沟通与协商、调解与和解的因子,寻找合法性与合理性的适当比例。我们应该在司法审判领域进一步注重程序正当、民主参与、平等对话、理性论辩等原则,寓合理的可接受性于法律论证之中。

关 键 词:多元主义  程序主义法律范式  民主立法  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  法律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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