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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人:从对立到和谐
作者姓名:何士青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法学院
摘    要:法:基于人的需要而产生的规则体系。法不是凭空产生的,法是基于人的需要而产生的规则体系。这里的“人”是指具体的、现实的、社会的人。没有人,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既无存在之必要,也无存在之可能;由此,法应该与人协调一致,人应该是法的主体、内容何目的,法应该

关 键 词:和谐  规则体系  人的需要  以人为本  人的生存  人的发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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