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诉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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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勇.环境公诉探析[J].求索,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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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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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 湘潭,411105,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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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05ZC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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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公益的实现,国家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一极必不可少,它源于国家所负的环境保护的责任和公民诉讼的定位。而环境公诉与其他环境诉讼形式相比具有自己的特征。这种特征决定了在保护环境公益方面,环境公诉的原告资格赋予一定的环境保护机关比赋予检察机关要适宜一些。随着环境保护理念的前进,我们应通过环境实体法或程序法赋予环境保护机关提起环境公诉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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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公诉 环境公益 适格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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