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桂政办发[2012]1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现就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2012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继续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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