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新型民营企业劳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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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宗和.创立新型民营企业劳资关系[J].今日浙江,2005(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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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宗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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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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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资关系的稳定和谐,不仅关系到企业发展,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正确处理劳资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浙江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在员工对收入满意度和与企业关系和谐度两个指标所反映出来的状况是基本和谐,这一判断似乎与近年劳资纠纷事件的绝对数量上升存在反差,但应认识到劳资纠纷事件的绝对数量上升并不意味着浙江劳资关系的恶化。因为伴随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员工基数的迅速扩大,劳资纠纷绝对量必然增加;另外民营企业员工维权意识提高会导致劳资冲突显性化,这并不是坏事。农民工欠薪问题严重,但主要发生在建筑行业,制造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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