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借款”,何来的霸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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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舒圣祥.“盐城借款”,何来的霸气?[J].浙江人大,2012(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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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舒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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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因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修建铁路,江苏盐城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扣除辖区内职工工资,向市民"借款"1.1亿元,2005年,铁路建成投入运营。按约定,到2008年,政府所借款项就要还清。但是16年过去了,盐城市政府至今都没有归还修建新长铁路的借款。"所借资金在铁路5年建设期间不计息,铁路运营后按银行同档利率分3年还本付息"——这样的借款条件,在任何理性经济人手里都不可能借到钱,不仅时间超长,而且还5年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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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政府 借款条件 铁路运营 理性经济人 江苏盐城 新长铁路 职工工资 行政手段 还本付息 建设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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