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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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宏中,彭洪高.标本兼治“乱收费”[J].党政干部论坛,1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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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宏中 彭洪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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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巴东县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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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乱收费”,作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公害,历经图治,屡禁不止,而且其花样不断翻新,表现更为复杂,仍然是当前反腐败斗争中的一项艰巨任务.一、掌握表现形式是治理乱收费的前提乱收费的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巧立名目,上行下效.一些单位为了收费,挖空心思,巧立名目,而且是乡里看县里、县里看省里,上行下效,层层加码.诸如农转非户口管理费、粮油关系管理费、户口进城费、无身份证住宿管理费、城镇暂住户口管理费、劳动招工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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