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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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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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豫政办〔2005〕9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公安厅制订的《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人员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人员实施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决定由各省辖市政府向社会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人员,充实我省消防力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征招对象合同制消防队员征招对象为年龄18至2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符合应征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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