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德国刑法中作为义务之代表性法理依据——平面的社会群体关系学说
作者姓名:刘畅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
摘    要:平面的社会群体关系学说是德国刑法中作为义务的代表性法理依据,其来源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学说植根于人际关系,具备横向特征,所以被冠以平面之谓,值得我国刑法学说与实物界借鉴,为我所用。

关 键 词:作为义务  法理依据  平面的社会群体关系学说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