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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法与社会的适应性
引用本文:迟维鑫.刍议法与社会的适应性[J].法制博览,2013(9):294.
作者姓名:迟维鑫
作者单位:东北大学
摘    要:法不是与生俱来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法是规范人的行为,调整社会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规范。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社会为基础,其内容要反映社会的需求,才能达到统治者最初的立法目的和预期的社会成效。

关 键 词:适应性  司法  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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