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小三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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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丽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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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二十多年前,我国政府就已经提出为促进海峡两岸的相互了解与和平统一,实行“三通”,即直接通航,通邮和通商。但是,由于台湾当局拒绝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大陆倡导的“三通”一直未能实现,这引起台湾民众的不满。为了缓和这种矛盾,2000年3月21日,台湾“立法院”通过了“离岛开发建设条例”,规定在台湾与大陆全面通航之前,“可先试办金门、马祖、澎湖等离岛地区与大陆通航”,准许台湾附属岛屿金门、马祖与福建直接通商,通航,通邮,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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