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建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
| |
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 |
摘 要: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建阳市童游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南政综[2007]27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建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88.44公顷土地(其中耕地48.5434公顷)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建阳市及童游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涉
|
关 键 词: | 福建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人民政府 建阳市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