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案件移送方式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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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思清. 对我国案件移送方式的反思[J]. 法学家, 2002, 2(4): 5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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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思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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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中国刑事法杂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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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是立法者在程序设计、司法者在程序操作过程中所要实现的社会正义,它体现着程序的内在价值,因而为刑事诉讼的最高价值目标。案件移送方式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将案件移送法院审判的法定形式或方法,它对程序公正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克服司法人员先人为主,实现程序公正,我国新刑诉法改全案证据移送为主要证据移送。但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我国所确立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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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reconsideration on the transfer form of the c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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