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与借鉴:我国古代监察制度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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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伟 朱佳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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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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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大致经历了先秦萌芽期、秦汉形成期、魏晋至隋唐发展期及宋元明清完备期四个阶段。其中“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彰善瘅恶,激浊扬清”的监察制度,可谓世界领先。虽然监察制度是我国古代国家统治机器自身完善、自我调节的基本手段,是为了防止百官渎职失职,纠正各级官僚机构的工作失误,维护封建王朝的纪纲法度,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而确立的,但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为此,在对我国古代监察制度进行认真分析反思的基础上,借鉴其合理的历史经验无疑对我国当代的监察制度改革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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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察制度 监察权 比较研究 |
文章编号: | 1008-7966(2005)05-0031-04 |
修稿时间: | 2005-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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