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然人”到“市场经济主体”——农民进入历史性角色转换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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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在浙北农业大县德清,有三位农民,一位是养猪的,叫童建强、一位是杀猪的,叫杨永强、另一位是卖猪肉的,叫王振强。不久前,三人一起投资100万元,在该县城关镇以股份制形式组建了一个大牧场。因为三个人的名字中恰巧都有一个“强”字,于是他们给这个牧场取名为“三强牧场”,寓意“强强联手,越办越强”。有人说,这个名字取得好,不是好在凑巧他们的名字中有“强”字,而是他们借用了崭新的机制,创造性走上了一条把农业做大做强之路。在浙江以股份制形式合作发展效益农业的农民,被称之为“农业股民”,数量不少。据不完全统计,光一个德清县,股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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