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堵河小漩水电站施工区和水库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人人口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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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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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鄂政发[2008]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小漩水电站是堵河干流潘口水电站项目的反调节水电站。该项目正常蓄水位264米(黄海高程),水库淹没涉及竹山县城关镇、潘口乡。为维护库区和坝区的正常秩序,保证工程建设和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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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库淹没区 人民政府 堵河 正常蓄水位 漩水 通告 湖北省 建设项目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移民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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