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学中作为与不作为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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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韬,沈洪庆,闫子路.关于刑法学中作为与不作为的思考[J].法制博览,2015(7):117-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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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韬 沈洪庆 闫子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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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镇江市委党校;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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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学中有作为与不作为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的区分对刑法的研究以及刑事案件的办理具有积极的意义。长时间以来专家学者对这两个的区分都是依据这两个动作行为所具有的性质区别的,即依据事物本身的动静态来区分。如洪福增所说"依通说之见解,行为乃基于意思决定而为之身体动静。出于身体之运动者为作为,由于身体之静止者为不作为。作为又称积极行为,而不作为又称为消极行为。"本文分析了刑法学中作为与不作为的相关内容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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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 作为 不作为 举动 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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