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0年,我国将因工中暑纳入职业病目录,这清晰地表明,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是保障职业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暑降温措施不是福利,而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的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做出明确规定.它的颁布使法规的适用范围变大,意味着抓落实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同时强调工会组织所要发挥的作用,明确了工会组织要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今年,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2013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并严格要求用人单位要做好对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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