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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可以“优惠”
作者姓名:周庆山
作者单位: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以前,只听说商店里买商品,有优惠价格;经商,有优惠政策;国际贸易中,有优惠待遇。然而,近未笔者读报,才发现除了上述“优惠”之外,还有一项叫做“优惠法律”的。报上刊载的一篇长篇通讯报道中,记述了某地纪检、检察机关在查办一位县太爷领导干部时,有这么个情节,某地的上级纪委书记、检察长把“县大爷”召来,让他把自己的经济犯罪问题讲清楚,并特别声明:因为考虑到他是担任相当职务的领导干部,曾经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过贡献,如现在讲清楚可以作为自首来对待。谁知,“县大爷”自以为是,不吃这一套,-口咬定“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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