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台湾现有的以国民党为主体的上层权力体系,是以现行“宪法”和《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为法律基础,由象征性的“宪政”体制与实质性的“戡乱”体制相结合的产物。由于这一体系本身建立于“戡乱”体制之上,因而构成这一体系的台湾各高层机构,其权力基础也是“戡乱”体制。随着“临时条款”的终止,台湾的“戡乱”体制将迅速崩解并由“宪政”体制替代。这必然会引起上层各权力机构的重新定位,并通过各自权力的或消或长和相互之间的权力位移,导致上层权力体系的变化。本文即就此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一、“总统”特权削弱,“行政院”实权扩张,“总统”与“行政院”之间以“府”领“院”的格局将不复存在,而代之以“院”前“府”后的新局面。按照台湾“宪法”规定,“行政院”享有:①决策权。制订施政方针与重要政策,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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