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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丈夫“消费”了房子
引用本文:王雪.离婚前丈夫“消费”了房子[J].法庭内外,2012(3):29-31.
作者姓名:王雪
摘    要:2011年12月13日上午,在北京市密云县法院第十二法庭,一对夫妻分别坐在原告、被告席上争辩不休。相较于妻子武泽棋的面红耳赤,被告席上的崔子航悠闲自得不说,还不时露出洋洋得意的微笑。然而,一个小时的庭审之后,面对判决,崔子航却再也笑不出来了,只剩下为自己耍"小聪明"却吃大亏而懊悔不已。两人之间的争执,还要从头说起……

关 键 词:离婚  消费  丈夫  婚姻法  房子  北京市  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  婚姻关系  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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