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一)联邦司法部的任务 联邦司法部(BMJ)首先是立法和顾问部。它从分配给它主管的法律内容范围拟订法律和法规草案,例如民法、刑法以及诉讼法。联邦司法部的顾问任务包括,在准备立法计划时注意它在总体上是否与宪法一致以及拟订工作是否遵守统一的形式。 而对各司法管理机构,即对法院和检察机构的管辖权则主要归联邦各州的司法部掌握。这同基本法第30条普遍的,也是对行政管理领域有效的准则是一致的。根据这一条的规定,原则上联邦各州负责行使国家的权限和完成国家的任务,联邦只是在基本法明确允许时,才完成这些任务。 因此,除了联邦独立的宪法机构联邦宪法法院外,在联邦一级只设立了联邦最高法院(基本法第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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