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医事法学、生命法学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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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森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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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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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受上海市重点学科经费资助,项目编号:B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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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围绕生命健康和医疗卫生领域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学者分别从“卫生法学”、“医事法学”、“生命法学”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研究。但三种“法学”具体的研究范围及方向如何确定,均未形成一致意见,甚至相互间“抢占地盘”现象严重,并因此严重影响了研究工作的深入和体系化理论的形成。因此,应当对不同称谓下“法学”的研究方向及范围进行重新思考与定位。将卫生法学定位于卫生行政、医事法学定位于医患关系和医事行为、生命法学定位于生命理论及生命科技的医学应用,有利于从各自的角度深化研究并能促进理论体系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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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卫生法学 医事法学 生命法学 研究方向 理论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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