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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009年6月卫生法制要事回顾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这部法律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25号)。《通知》要求:(1)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2)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3)抓紧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统一、科学依据。(4)抓紧制定、完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确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一致性。

关 键 词:食品安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  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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