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仁怀县“三員”下乡就地审判的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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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凤池.貴州省仁怀县“三員”下乡就地审判的經驗[J].法学,19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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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凤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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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貴州省仁懷县公安、檢察和法院,通过政法会議,在批判了右傾保守思想的基础上,鼓足了革命干勁,提出了“激战一月,消灭积案”的战斗口号。三个机关在該县政法党組统一领导下,采用“三員”(預审員、檢察員、审判員)攜帶案卷,成批押解犯人,下乡就地审判的办法,取得了巨大的战績。仅一、二、六、七区一个清案工作组,在本月中旬的六天半内就审结了刑事案件31件。在工作中,既密切地結合了当前农村的中心工作,同时也結合审判活动,扩大了法律宣傳谏笈泄ぷ魃?不但正确地貫彻执行了“多、快、好、省”的方針,而且还做到了“三滿意”(党委滿意、区乡干部滿意,群众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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