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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司法领域应当率先确立保安处分制度
引用本文:盛先磊.少年司法领域应当率先确立保安处分制度[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4(1):63-64.
作者姓名:盛先磊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上海,200042
摘    要:保安处分是指为了防止社会不受侵害而对具有犯罪危险性的人与可能被用于犯罪的物进行的安全化处置,包括对有可能危害社会的人进行矫治、医疗、感化等处置的特殊预防方法,相比较刑罚而言,其更体现行刑的民主化、社会化、轻缓化。法治国家要求法必须以人为本,注重人权保障,从而我

关 键 词:保安处分制度  少年司法制度  预防方法  少年罪犯  犯罪原因  犯罪行为
文章编号:1006-1509-(2004)01-0063-02
修稿时间:2003年12月23

Youth justice field should take the lead in establishing the security measure system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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