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民政工作 |
| |
引用本文: | 刘广忠.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民政工作[J].群众,2008(1):52-53. |
| |
作者姓名: | 刘广忠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
| |
摘 要: |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到201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结合省情实际。确立了“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根据十七大的新要求、发展阶段的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进一步丰富充实了“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目标内涵,确立了更高的目标追求。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目标新要求,为新时期民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拓展了空间。提供了动力。民政工作就是民生工作,改善民生必须加强政府的民政工作。我们很难想象还有困难群体没有得到切实有效保障的社会是一个全面小康的社会,
|
关 键 词: | 民政工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民生 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代表大会 人民群众 目标追求 全面小康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