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文章认为,公安社科研究成果被吸收转化的主要途径是两条:一是领导者直接将研究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它需要领导者具有对公安社科研究成果远见卓识的智慧和勇于开拓的精神;二是广大干警对公安社会科学认真学习、不断研究和积极参与,对公安事业的敬业精神和对公安社会科学的热情。目前的现状是这两条途径都没有很好地运作。文章分析了公安社科研究成果吸收转化不良的原因:一是思想上普遍不够重视;二是公安社科研究成果自身的缺陷;三是缺乏专门负责成果吸收转化的机构体系。文章提出了大兴科研之风,建立和完善阶梯式吸收转化机制等四条对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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