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公证契约的成立和意义
作者姓名:孙勇
作者单位:山东省淄博市鲁中公证处
摘    要:时下,伴随福利国家概念的兴起,行政的理念正由国家行政向公共行政变迁.在此背景下,契约也由私法范畴跨人公法领域,行政契约日渐走入人们的视野.其中权力因素和契约精神是否悖论是其相争的焦点.此种争论让笔者联想到,作为享有法定职责而又承担民事责任的公证机构的性质,应该介于行政机关和中介机构之间,更接近于契约精神而远离权力因素.所以,公证证明活动为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更应引入契约机制.

关 键 词:权利义务  中介机构  权力因素  契约精神  公证法  契约机制  民事责任  公证证明  当事人  公证职能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