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劫富不劫贫”只是风险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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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广东潮州市纪委查处了潮州市湘桥区委原副书记、区长陈鹏严重违纪案.在纪律审查期间,陈鹏写下10份悔过书,文中多次出现“穷人的钱不能收,老板的钱收一点也无所谓”“不收钱是不近人情”“劫富不劫贫”等字眼,并始终认为“自己本质是不坏的”.(《广州日报》9月12日)陈鹏所谓的“劫富不劫贫”,与有些贪官声泪涕下地讲自己是“农民的儿子”一样,其目的都是为违法乱纪的事实蒙上一块“遮羞布”,博取组织和民众的同情与怜悯,试图为自己减轻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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