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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3万元 校长获刑5年
作者姓名:俊奇
摘    要:王永发系巴中市巴州区原奇章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2006年至2010年期间,刘某、邓某某、李某某为感谢王永发在修建教学楼过程中以及拨付综合楼工程款、出售教辅资料中给予的“关照”,送给王永发现金、物品等共计13万余元。最近,巴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王永发有期徒刑五年。

关 键 词:中学校长  受贿罪  党支部书记  2010年  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  巴州区  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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