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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下)
作者姓名:陈红
作者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经济庭
摘    要:1、日本版权法对软件范围的规定 日本现行《版权法》于1970年5月6日颁布,1971年1月1日生效,并于1978年、1985年进行了修订。日本还于1975年4月21日加入了《伯尔尼公约》,在1977年10月21日加入了《世界版权公约》。日本原《版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只是一切具有有独创性的文学、戏剧、音乐和艺术作品,以及日本根据某一国际条约必须保护的作品,并没单独列出计算机软件。

关 键 词:计算机软件  知识产权保护  《世界版权公约》  《伯尔尼公约》  《版权法》  国外  1970年  1971年  1978年  1985年  1975年  1977年  艺术作品  国际条约  日本  独创性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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