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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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京政办发[2015]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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