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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密云县、延庆县设立密云区、延庆区的通知
摘    要:<正>京政发2015]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密云县、延庆县,设立密云区、延庆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原密云县的行政区域为密云区的行政区域,密云区人民政府驻鼓楼街道鼓楼西大街3号。二、以原延庆县的行政区域为延庆区的行政区域,延庆区人民政府驻儒林街道湖北西路1号。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密切协作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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