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复印涉密文件资料 岂能委托“三无单位”
摘    要:<正>《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第八条要求:"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根据该条规定,我国对机关单位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实行"双轨"制,即如本机关单位具备印制条件,可以在内部文印室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如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