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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强奸犯” 郧县教师泣血申诉16年
作者姓名:朱江  黄定政
摘    要:老实本分的湖北郧县教师刘贵启在茶店镇茶店小学任教多年。1983年,偶尔一次“粗暴”地对待差生的行为,竟然使他成了“强奸犯”而锒铛入狱。经过整整16年的苦苦申诉,他终于澄清了冤情。2003年9月10日,湖北郧县人事局下发文件,恢复刘贵启的公职。同年11月1日,他被正式分配到郧县茶店镇蔡家岭完全小学任教。近日,笔者通过多方采访了解到这幕曲折的故事。

关 键 词:刘贵启  中国  错案  司法公正  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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