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查一级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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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俊华.下查一级的方法[J].中国监察,2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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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俊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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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丽水市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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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下查一级对于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下查一级的方法主要有:一是协同下查一级。指对那些涉案人员较多,层次较高,涉及面广的重大案件,由上级纪委牵头组织协调,联合有关执纪执法部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攻坚的行为。二是独立下查一级。指凭借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力量,对本应由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涉案人员较少,但调查阻力较大,有可能带出深层问题的重大典型案件,独立地组织调查的理的某个阶段适时介入调查的行为。四是全程下查一级。指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从初查、立案到处理全程查办的行为。这种方式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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