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赠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析糖业烟酒公司诉美厨公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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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克楠.搭赠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析糖业烟酒公司诉美厨公司案[J].电子知识产权,2001(2):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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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克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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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达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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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件由来 1999年10月,北京美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厨公司)在销售其方便面的过程中,将标有"JING TANG"注册商标的500克装"精制绵白糖"作为赠品装于方便面箱中,搭赠销售.1999年11月1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对这批搭赠的绵白糖进行检查后,最终认定为假冒"JINGTANG"注册商标的商品,并对美厨公司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作为"JING TANG"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以下简称糖业烟酒公司)于1999年12月24日以商标侵权为由,将美厨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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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搭赔商品 商标专用权 商标侵权 商标法 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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