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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作者单位:民政部
摘    要: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一月八日《关于湘潭县驻地迁移易俗河镇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湘潭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湘潭市迁至易俗河镇。在驻地迁移过程中,其行政机构不变,不增加编制,迁移经费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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