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统一公法学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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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广辉.论统一公法学的价值[J].法商研究,2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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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广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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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教授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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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国务院在国家治理层面上确立的一系列新目标、新思想和新方法,为中国公法的崛起创造了良好环境,同时也对公法提出了新使命。目前,“公法”已经成为当下中国法学界的流行话语,“和谐社会的公法建构”、“公法与政治文明”等文章已不断见诸报端,各类“公法研究中心”和“公法评论”纷纷面世,而“公法导论”也已成为一些学校的专业课程。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学界提出了“建构统一公法学”的设想。为促进学术争鸣的开放、深入,更理性、科学地认识与“统一公法学”有关的问题,推动我国公法和公法学的发展,本刊编辑部特邀请部分中青年学者就“统一公法学”若干问题加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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