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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新罪名立法建议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0条的规定,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实际,酌情增立新罪名,从而更加完善刑罚的惩罚和保护功能、完善社会主义的刑事自治立法.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单行刑事立法或附属刑事立法的方式,酌情增立下列某些或某种新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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