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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关于印发《保监会关于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摘    要:正保监发[2008]101号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为正确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我会结合有关监管实践,制定了《保监会关于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 键 词:《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保监会  印发  管理工作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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