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逮捕必要”条件的理解及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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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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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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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逮捕必要是指检察机关对触犯刑法,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时所依据的理由。《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无逮捕必要范围进行了界定。而社会危险性是衡量有无逮捕必要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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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逮捕必要 社会危险性 理解 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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