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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
摘    要:国办发[201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是“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基础。医改实施三年多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构建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运行新机制。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医改成果,现就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关 键 词:基本药物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运行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  市人民政府  “十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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