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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科学合理的电煤运行和调节机制,保障电煤稳定供应,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关 键 词:国务院办公厅  市场化改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电煤  持续健康发展  市人民政府  基础性作用  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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