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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箱
摘 要:
房屋担保未登记不享有抵押权 乌鲁木齐市的张清珏咨询:我的朋友张某借给李某10万元,约定李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双方签订合同后,李某将房产证交给了张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李某无力偿还欠款,张某要求实现抵押权,且房屋没有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请问我的朋友张某是否享有抵押权?
关 键 词:
信箱
法律
抵押担保
乌鲁木齐市
抵押权
签订合同
抵押登记
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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