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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箱
摘    要:房屋担保未登记不享有抵押权 乌鲁木齐市的张清珏咨询:我的朋友张某借给李某10万元,约定李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双方签订合同后,李某将房产证交给了张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李某无力偿还欠款,张某要求实现抵押权,且房屋没有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请问我的朋友张某是否享有抵押权?

关 键 词:信箱  法律  抵押担保  乌鲁木齐市  抵押权  签订合同  抵押登记  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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